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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赞助足球 天津足球队冠名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29日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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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拥有5名国脚的天津女足因资金问题解散

谢邀,很容易解决的一个问题,去国家男子足球队那边随随便便找任意一个队员,然后抄他的家,那些钱足够养活整个天津女足十年,反正男足留着也没啥用,要不还是解散男足吧

天津的kpl战队怎样创建的

需要注册一个公司,一般是传媒公司,或者娱乐经纪公司,这些是俱乐部的主体,是一定需要的。

然后搭建管理班子,一般需要一个经理一个教练一个领队,一个运营小班子,然后队员。然后需要租个别墅做训练基地,一般得管吃管住。

哪五家企业赞助津门虎2023

到目前为止,赞助津门虎足球队参加2023的企业并没有五家,只有一个赞助企业,就是天津大吉利餐饮文体集团。

天津大吉利餐饮的广告将会出现津门虎主场的广告牌。

天津泰达更名津门虎足球俱乐部,面对动荡的足坛,中国足协该如何应对

感谢邀请!我认为,凡是改革,都会出再动荡,只是动荡的大于小而已。在很大程度上,动荡越大,也说明问题越突出,甚至于我们还可以理解为,中国足协本次改革可谓是一针见血。在这里,我们大可不必把事情的关键点放在“中性名称”上,表面上来看,貌似因为中性名称的原因,使赞助企业推动了广告效应。但是,就天津泰达而言,即便是现在退出,也欠债高达9亿。请问,这里一个中性名称的问题所导致的吗?

鉴于此,我认为,泰达集团只不过是找到了一个原因而已。换句话说,即便是没有这次中性名称的改革,很多中超球队也会以其他理由退出足球投资的序列。就像江苏苏宁一样,即便是没有这次改革,他们的境遇也会变得异常尴尬。

中国足协连续两年出台重磅改革措施,也算是走在了前面。试想一下,假如中国足协没有出台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想必当前那些俱乐部,该欠薪的一样欠薪。届时,他们退出足球的锅就会完全让中国足协来背。因为在舆论和球迷面前,中国足协没有在两年之前就对中国足球进行任何的改革措施。那个时候,会有更多的人来骂陈戌源是“无为而治”。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中国足协主席陈戌源也是一个讲政治的高手。他前瞻性地预判到今天的结果,而自去年开始,就已经开始未雨绸缪了。

还有一个情况,我们需要了解一下。最近,中超联盟的名字经常出现在中国足球的范畴之内。而职业联盟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个权威的部门正式向外宣告他们的成立。但很显然,职业联盟似乎已经走马上任了。

前些日子,关于中超何时开赛以及亚冠联赛等诸多事宜,职业联盟都对此表了态度,这说明一点,中国足协已经将联赛管理事宜,慢慢的向职业联盟过度。之所以如此,我们也不难看出,中国足协一方面是在将联赛的管理权交由职业联盟来管理,而另一方面,也多少有一些让职业联盟来背锅之嫌疑。如果真如此,我们不得不去承认,玩的实在是太高了。

记者:天津体育局向足协担保,万一万通会赞助不到位,他们也会兜底,你怎么看

谢谢您的邀请!很多人没做过贸易生意,不知道其中所谓的“担保”,或者说“保证”如何灵活处理,便就天海准入问题夸夸其谈。事实上,我认为天津足协“担保”一事极有可能属实。但是,性质与媒体所称“担保”是两个概念。

4月27日,南者记者丰臻微博爆料,称天津体育局和天津足协已经向中国足协做出担保,若万通方面赞助不到位,他们会兜底。

消息一出,瞬间引爆网络,正反双方各执一词,莫衷一是。甚至还有律师出面驳斥此为“假消息”。依据主要有3点:一根据《担保法》,国家机关是不能作为担保人的,队非经国务院批准。二是天津足协非国家机门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但保无效。三是万一万通赞助款不到位,天津体育局和天津足协钱从哪来?

表面上看,律师这3条意见条条是铁律,哪一条都碰不得。换言之,所谓天津体育局和天津足协担保万通赞助天海一事根本就是假消息。

但是,我认为,这其中还有“变通”的办法。如何“变通”?先看一例:

做过贸易生意的人都知道,甲乙双方在互相没有绝对的信任前提下,要达成交易(一般都是巨款,比如数千万以上之类,小生意一般不必如此麻烦),至少有两种办法:一是购买方将钱打入银行,由很行作为第三方进行担保。生意完成后,卖方到银行办理转帐。这种方式都安全,也合法,只是付出一定的费用。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办法。双方拟定合同后,约定一个地点,买方带足承兑汇票(期限由双方事先约定),卖方出具正式发票,经检查合格后,双方同时盖章。盖完章之后后,双方一手交发票,一手交汇票,交易即告完成。这过程看似有点影视剧的情节,却千真万确。并且由于这种方式更方便,也省去银行的中间费用,所以颇受一些生意人的青睐。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律师也好,媒体记者或者球迷也罢,恐怕都没有想到“生意”其实还可以这么做。这叫做“隔行如隔山”,熟读法律条文,可以搬出很多条条框框。但有些时候,只要双方遵守契约,也可以灵活变通,而非必须通过所谓的“正式渠道”不可。事实上,双方“同时盖公章”的做法,也是在法律范围之内。说白了,书生的某些说法有时候看起来冠冕堂皇,但不一定非得如此处理不可。说实话,没经历过,有些人还真不一定就明白真正做生意的人还会有别的办法可以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这个例子说明什么呢?具体到这次所谓的“担保事件”,我认为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一、天津市有关部门确实非常希望保留天海的中超资格

自从2月11日足协发放《关于2020赛季相关事宜征询函》,要求所有中超俱乐部于2月21日17时前回复关于经营情况、管理运营构架、队伍建设和备战计划、财务和债伤情况以及投资人对俱乐部的资金支持情况等问题开始,“天海问题”随即逐渐浮出水面。中间经历了天海股权转让、万通介入、听证会审核、万通改购买转为赞助,直到这次“担保风波”。中间的公文往来、天海球员的种种反应、外界的种种“解读”,可谓一言难尽。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天津相关方希望能够保留天海的中超资格。作为天津球迷,或者说天海球迷,当然也天海球员一样,希望能够继续留在中超。《天津日报》4月27日刊发了题为《确有球员发律师函询问工资,没有体育局早完了》的文章,其中提到“自从2019赛季中超联赛结束后,为了这家中超俱乐部(天海)、这支中超球队能够继续留在中超,天津市体育局一直在努力,做了大量的工作”,“很多了解内情的人都表示过,假如没有体育局的多方斡旋和推进,可能天海俱乐部根本‘走不到今天’”。

二、如果天津体育局或者天津足协真的“兜底”,会怎么做呢?

个人认为,这个“兜底”极有可能存在,但不是“担保”。

据报道,万通改为赞助之后,一度迟迟没有打款到天海帐户,结果传出4月17日天津市足协接到中国足协的问询电话,了解莫德斯特转会带来的青训补偿金问题。其背景就是,在此之前2天,国际足联仲裁天海俱乐部要在接到函件6日之内向莫德斯特曾效力的弗雷瑞斯-圣拉斐尔星队支付莫德斯特的青训补偿。据称,这笔补偿款约30万欧元。

这笔钱,对于志在“赞助”天海的万通来说,当然不成问题,按时间要求支付并向国际足联提供相关凭证即完事儿。但真正考验足协的,是如何将上述例子中“买卖双方”还没有“绝对信任”的前提下,确保双方的“安全”——当然,最担心的应该是万通公司。正如上述律师和部分媒体、球迷担心的那样:万一万通的钱投入了,天海却降级了,这钱岂不是打了水漂?

这个时候,解决的办法就如同上述做留易生意的双方一样,同样有两种办法,一是找银行,二是双方酒足饭饱之后打个第三方,双方带齐公章、合作文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但是,这次天海与万通采取的是第一种办法,但“中间方”不是银行,而是天津足协或者体育局。这还有点不够明白是不是?咱把话说得更通俗一点:

1、万通、天津相关部门、天海三方事先做一个约定。明确万通的款项先转到天海相关部门(当然万通和天津相关部门也有一个协议),待钱到天海帐户、中超资格能够保留之后,三方约定(协议)自然失效。反之,如果万通的钱到了天海帐户之后,天海的中超资格却没办法保留,则这笔钱如数退还给万通。

2、足协应该有一个承诺。个人认为,天津相关方事先应该与足协有过沟通并得到明确承诺。即只要万通应付悉数到帐后,天海的中超资格得到保留。

上述两点,唯一令人暂时无法确定的是,即便万通的钱真的到了天海帐户,天海的中超资格是不是一定就能够保留。理论上说,经过前段时间的反复审核,天海的中超资格保留问题应该已经非常清晰了,即只要钱到位,就保留。当然,真的出现“万一”的情况,不在此讨论之列。

最简单的说法就是,天津相关部门告知中国足协:钱到位了。事情就大功告成了,中间没有什么“担保”。

三、几点看法

从这次“天海事件”来看,确实够折磨人的了。媒体、球迷长时间、大量的关注不说,天海球员一再饱受折磨,的确也令人同情。俱乐部也好、什么单位、什么规定、条例也罢,事实上原本与球员(包括教练员、工作人员等)无关。他们只是劳资双方的“劳方”,他们只是按劳取酬,工作了,获得必要的报酬。某种程度而言,球员是无辜的。但是,因为事情确实又关乎球员,所有人在这件事中都无法置身度外。所以,受到一些委曲、一些心理上的折磨,也无法避免。

通过这件事,我认为至少有几点教训值得所有的中国足球职业俱乐部、包括各种层次的足协等吸取:

1、依法办事。这是大道理,现在看来事到临头,每个人都无法独善其身。俱乐部也好、球员也罢,所有的公民,首先得遵纪守法,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行事。否则,最终不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也“砸”了本不该“砸”的人的“脚”。

2、管理要内行。现在回过头来看,天海3月5日抛出的股权转让并不合规。因为根据中国足协2016年10月31日印发的《职业俱乐部转让规定》第十条规定,职业足球俱乐部重要股权转让,应在当赛季结束后至第二年1月10日前完成向中国足协申报材料。说实话,如果不是足协“手下留情”,当时就可以“判”天海“死刑”了,而不会有后来的开会审核。

从这个角度而言,足协对天海(球员)应该是比较同情的。但从另一角度而言,无论是天海还是后来介入的万通,对于职业俱乐部的转让规定并不了解。可以说,作为中超俱乐部,天海确实在管理上有一定欠缺,至少对足协的相关管理制度并不熟悉。

这个万通提了个醒,也给所有职业俱乐部提了个醒,投资足球,不仅是投入资金了事,还应该对相关管理制度、各种规定等等非常清楚。否则,这个俱乐部称不上“职业”。

3、球员应该珍惜自己的“饭碗”。前些日子,天海球员曾经发表过两封公开信,其中提到“我们也做好了即使过穷日子,也要像战士一样完成这个中超赛季的思想准备”。

这话看起来同样令人深表同情。曾几何时,中超给人的印象就是财大气粗、球员个个都挣大钱。没想到,出了这样的事情,球员也是弱者,也必须为了自己的前途、命运作出一些“低声下气”的承诺。

在此不是讥笑天海球员——本人本文从头至尾保持严肃、认真的态度。我的意思是说,这次是天海球员,难保下一次不会有别的俱乐部球员也会同样“低声下气”。抛开别的不说,单只就天海球员为了能够保留中超资格、能够继续在中超联赛打上球,而不得不选择更为低调、不怕“丢脸”之举,就应该从中吸取教训。什么教训?好好训练、好好踢球。只有遵纪守法、踢好球,才会有前途,自己的合法权益才得到保护。说句大白话,所有的职业球员,都应该通过这件事举一反三,认真思考自己的未来。

如果能够做到这点,“天海事件”又可以变成一件“好事”,给所有职业俱乐部、投资人、球员等等相关方上了一课:自己职业了,才会有保障。

这里,借用恩格斯的一句话,送给整个中国足球的相关方——

“进门者,请放弃一切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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